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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蘭州數位公民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對自來水苯污染超標事故進行民事賠償並公開道歉。自來水公司首次發現出廠的水中苯含量嚴重超標並報告蘭州政府。從發現自來水苯含量超標,到被告切斷供水,整整18小時。(4月14日財新網)
  本人法律知識有限,不對蘭州市民狀告威立雅置評。不過假如我是蘭州市民,估計也會加入到原告的行列里,而且在被告的名單里,我覺得也有同列一些部門的必要。作為消費者,購買的是嚴重偽劣的有害商品,而蘭州政府主管部門在接到報告後為何不當機立斷,致使切斷供水的時間需要18小時?若責任明確也是難逃其咎的。
  比較有意思的是,在蘭州官方目前流行著兩種比較主流的說法,大有把壞事變成好事的可能。其中一種便是概率事件。當然,我對此是絕不認同的,只要在人類剩下的最後一滴水還不是自己的眼淚之前,每個人與水的關係都是密切的、不可或缺的,所以飲用水安全是任何一個政府必須擔當的責任。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提供給市民合格的飲用水,絕不存在技術上的障礙。畢竟咱們的要求也不是太高,現在所執行的標準離與某些世界發達國家可直接飲用的標準還是有一定的距離的。迄今為止,也未見有哪個地方在飲水方面出現過特別重大的事故。假如,咱們認同“小概率說”就等於要默認這次只是被“小概率”撞了腰,而且相信以後在其它的事兒上有關部門絕對有把“小概率”變成必然性的可能。
  好吧,本著一切皆有可能的原則就算是一個概率事件,企業發現苯污染超標為何不立刻切斷水源而等領導授意?這是水廠的推諉還是構陷當地政府?這要在其他的地方,恐怕只有瘋子才這麼乾。等主管部門首肯又為何是一等18個小時?每時每刻都有直接或間接飲水的市民,這等於在明知道會對人造成危害卻放任這種侵害長達18小時之久,的確是配得上令人髮指這個詞的。
  15年前的美國路易斯安拉州的一個小鎮,因為涉及水網改造對新舊自來水管線替代細節考慮欠周,致使當地部分用戶出現用水困難,州長先生當晚便發表電視講話為此道歉,請市民諒解,並承諾對暫時缺水用戶,給以無償桶裝水補給。不過,這事很快也遭到了批評,一種理由看上去很充分——本來是擰開自家閥門的功夫,憑什麼要多出力到樓下去領桶裝水?另一個理由在咱們看來不免好笑——有人就不愛喝帶著怪味的桶裝水。
  飲水出現困難,政府責成企業及時補給本來是件好事,結果脾氣不好的美國人並不買賬,使好事變成不得不為的“壞事”
  對於蘭州苯超標污染這件事,咱這裡另一種說法聽起來就更有意思了,相信大家都是耳熟能詳的,只做個開頭“事故發生後……”相信憑著我們在這裡生活的經驗,每個人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續寫得無比豐滿。
  您看,假如說是小概率事件吧也有道理,中石油排污管道對自來水管道的影響確實如火星撞地球一樣罕見,結果蘭州市民也撞上了。問題是,不但是自來水出狀況,地下水、地上水這兩年污染的程度各方也都心知肚明,而且連奶水都不能讓人放心,當然這不是指人奶,恐怕概率事件是說明不了問題。請示權力部門成為事故應急的第一“急”,應急措施須要等著主管部門開啟,官資捆綁在一起,誰都不急。在官方的通報稿里又常見“事故發生後……”的字樣,結果壞事往往又變成了好事,既然能向好事的方向發展,什麼經驗教訓就無需吸取,所以每隔一段時間同樣的現象又會出現一次,各種同質事故頻仍,周而複始大概就是如此造成的。
  其實,這樣的邏輯都是相輔相成的,唯上唯權力是從或者權力自戀抱著本來市場的東西不下床,自然“18小時”後關閉水閘就順理成章,雖然明知會對市民造成持續損害,反正市民也沒有叫水廠關門歇菜的權力,所以也就變得不重要了。我覺得唯獨有點遺憾的是:沒有開個慶功會,表彰下在這起事故中盡心儘力、指揮有方、處之泰然的領導們,至於蘭州市民狀告水務公司這事,看上去就有點大煞風景了。
  文/貓之魚  (原標題:如何讓苯污染超標事故變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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